陇东分区精兵简政
1941年11月, 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通过李鼎铭等人提出的“精兵简政”议案。12月4日发出 《为实行精兵简政给各县的指示信》, 开始第一次精简。1942年6月30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第26次政务会议讨论通过《陕甘宁边区政府系统第二次精兵简政方案》,开始第二次精简。9月,根据党中央《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开始第三次精简。在三次精简中, 陇东各级抗日民主政府遵照边区政府的指示和规定, 对各级政权机关和工作人员进行整编和配备,裁并机构,精简人员。本着紧缩上级,加强基层的原则,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区乡。对超编人员进行妥善安置。同时,为使整编后的各级行政机关提高办事效率,1942年秋,陇东分区开办行政人员训练班,对区乡干部进行培训。并建立正规的会议、汇报、检查、文件保管等制度,各级政府的行政事务逐步走上正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