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留成
利润提成或利润分成。 国家从国营企业所实现的全部利润总额或部分利润额中,按规定的条件和比例,提取一部分留给企业自己支配的制度。企业留用的这部分利润称为利润留成资金,主要用于发展生产、举办集体福利事业和发放职工奖金。 这是在保证国营企业利润的主要部分由国家集中统一支配的前提下,适当扩大企业资金使用的自主权,并把企业经营的好坏同企业的生产发展和职工物质利益直接联系起来,鼓励企业增产节支、增产增收。 利润留成仍是国家对国营企业在分配关系方面实行的过渡性办法,随著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为克服利润留成中出现的一些弊病,国家对国营企业的利润留成已由利改税的形式所代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