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部生态工程1990年12月11日到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在北京举行的“关于发展援助政策合作混合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确定建设“中德合作陕西西部恢复生态环境造林工程项目”,由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提供无偿援助1200万马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配套资金2700万元人民币。这项工程项目区,包括宝鸡市的宝鸡、陇县、千阳、麟游县和咸阳市的彬县、永寿、旬邑县共7县,总面积111.3万公顷,计划5年内造林2.32万公顷。有林地由现在的30.2万公顷增加到32.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由27.1%提高到29.2%,形成由陇县到旬邑一条长230公里的绿色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