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到达港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到达港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水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对到达港应享权利和应尽义务的规定,主要包括:(1)在卸船方面,到达港在接到货电后应在卸船前编妥卸船计划,安排好泊位、库场、机械等一切卸货准备;在卸货时应按交通部《港口货运质量标准及检验评比办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装卸机械,做到不拖关、不挖井、不堆垛、不落水,分清原残、工残;并按照双边交接的有关规定,在货物堆码、做关标准、理货计数等方面创造条件,易于计数交接,做到理货数字一班一清、卸船结束,全船数字清。 到达港和船舶(或委托理货公司)应于当航次办清交接签证手续。交接手续自卸船结束,最迟在两小时内(客货班轮应在正点开航前)办妥。 (2)在到达和交付方面,到达港应立即通知收货人提货并办理交付手续。 交付时应严格核对运单与收货人的有关证件,详细核对提货单,与收货人当面交清,绝对不许“信用提货”、“白条提货”,并在提货单证上逐次批注提货情况。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