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霍梅斯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霍梅斯Verich Hommes荷兰人,存在主义法学的代表人物。他的主要著作是《存在和法律》、《法哲学史上的主要流派》(1979)。理论核心是论证存在与法律之间的辩证关系,认为法律有两个主要的矛盾属性:第一,法律只能从个人存在的超然性(即自由)之中以及存在于个人之间的交往之中,获得意义;第二,法律又超出了个人存在的超然性,而具有自身的客观性和普遍性。法律就是个人同他人共存的合理而有效的模式,从而决定和规定了个人和他人的存在。个人的实现只能存在于国家之中;而国家的现实性只存在于个人的现实性之中。但是,法律的重要性超出了存在的重要性,法律决定个人的存在,个人存在必须在法律当中得到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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