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产品率
剩余产品和必要产品的比率。 表示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社会提供的剩余产品量的程度。剩余产品率的高低直接反映社会劳动生产率发展的水平。 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剩余产品率具有不同的形式。 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剩余产品率直接表现为剩余价值率。 表示资本家对工人剥削的程度。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剩余产品率转化为社会主义利润率的一种形式,表示劳动者为社会提供社会积累的程度。 社会主义剩余产品率公式为:   其中V是劳动者的必要劳动创造的,作为劳动报酬分配给劳动者的那部分价值,M是劳动者的剩余劳动所创造的那部分价值,是向社会提供的纯收入。M中扣除税金,就是社会主义利润。 社会主义工资利润率是劳动者提供的利润总额同劳动者的工资之比。 它同剩余产品率相比,一是没有考虑劳动者以税金形式提供给社会的纯收入;二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用来维持自身及其家属生活与发展所必需的物质生活资料并不仅仅反映在工资收入一个方面。所以,工资利润率能够反映劳动者所消耗的活劳动的经济效果,但不能完全反映劳动者为社会提供纯收入的准确程度。因此,用利税总额代替利润总额;用劳动者通过工资、奖金以及各种补贴所取得的实际物质生活收入,取代工资收人来分析对比,能够更准确地反映社会主义剩余产品率,反映社会劳动生产率发展的程度。 (参见“社会主义利润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