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天白日旗
全称为“青天白日满地红旗”。1895年,兴中会成立后发动了广州起义,第一次使用由陆皓东制作,以蓝色为青天,中置一射出12道光芒的白日图案的旗帜,这是青天白日旗的最早图案。1906年底,同盟会在东京编纂《革命方略》,讨论中华民国国旗旗式时,孙中山坚决主张以该旗作为国旗,并增加红色,成红蓝白三色旗,象征自由、平等、博爱,没有通过。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后,仍主张用该旗为国旗,没有通过。1914年,孙中山在二次革命失败后于东京组织中华革命党,用该旗作为党旗。1920年,孙中山在广州就任非常大总统后,明令禁止用五色旗,以青天白日旗取代。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于1928年公布“中华民国国徽国旗法”,明确宣布以 “青天白日满地红旗” 为国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