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静态差额投资回收期亦称“追加投资回收期”。是比较和选择建设方案时所采用的表示相对经济效果的简便的静态指标之一。它表示一个方案比另一个方案可追加的(多化的)投资,用对比方案年经营成本的节约额去全部补偿所需的年数。假设:乙方案的投资大于甲方案,而甲方案的年经营成本大于乙方案,则计算公式为: 
静态差额投资回收期短于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的回收期时,投资大的方案较为优越。 静态差额投资回收期法的优点是简单方便,在对比方案规模相同时,可仅就不同的经济因素进行局部经济效益的对比。但是,这一方法只能用以衡量方案的相对经济性而不能指出该方案在经济上究竟好多少;同时,它只能在两个对比方案时,应用才较方便,不适合于多方案的选择和排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