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非常时期过分利得税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非常时期过分利得税 非常时期过分利得税1938年10月,国民政府颁布的一种新税。1939年1月1日开征。该税规定,抗战期间凡盈利额超过资本额20%者即征收过分利得税,税率采用累进制。盈利额超过资本额60%者,纳税50%。1943年2月,国民政府又制定“非常时期过分利得税法”。1947年1月1日,改为特种过分利得税。 ☚ 非国民党籍省议员集体辞职抗议事件 非常时期违反粮食管理治罪暂行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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