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通宝
清钱币名。顺治年间(1644—1661)铸, 共五种版式。顺治初年铸第一式和第二式。第一式为光背钱。第二式钱背一汉字纪局。有户(宝泉局)、工(宝源局)、河、陕、临、宣、蓟、延、原、同、云、荆、昌、宁、广、江、浙、东、福、阳、襄等。顺治十年始铸第三式, 即一厘钱。钱背穿左直书“一厘”两字, 穿右一汉字纪局, 有户、工、河、陕、临、宣、蓟、原、同、昌、宁、江、浙、东、福、阳、云等十七局。每千文合银一两,“一厘”为折银数。十七年停铸。同年始铸第四式和第五式。第四式为满文钱。钱背穿左有满文“宝”字, 穿右为一满文“泉”或“源”字。第五式为满汉文钱。钱背穿左一满字, 穿右一汉字,均为纪局。有河、陕、临、宣、蓟、原、同、昌、宁、江、浙、东等十二局。为适应千钱合银一两的比价, 顺治钱曾多次改变重量, 有重一钱、一钱二分、一钱二分五厘、一厘四分四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