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射炮兵火力范围简称“高炮火力范围”。高射炮兵对空中目标能够实施有效射击的范围。包括一个火力单位(一门或配置在同一阵地上的数门火炮)和数个火力单位(高射炮兵营、团)的火力范围。根据火力单位的有效射击半径,可求得该火力单位的火力范围。如一个57毫米高射炮兵连,射击目标高度3千米,有效射击半径为4.5千米,连火力范围为63.6平方千米。数个火力单位的火力范围是各单位按照一定的配置方式和间隔展开后形成的综合平面区域。如有效射击半径为4.5千米的3个高射炮连组成的高炮营,连与连间隔2千米,直线配置时火力范围为99.3平方千米,集团配置为92.1平方千米;间隔3千米,则分别为116.6、107.3平方千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