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佛民1881—1944
原名鲁琛,字献卿。济南人。1915年毕业于山东法政学校。1916年与友人在济南创办《公言报》。1917年营律师业务,经常为律师公会机关报《山东法报》撰写社论。“五四”运动期间,被选为教育界代表,参加山东赴京请愿团,呼吁交还山东半岛和青岛。后继续营律师业务,并兼任山东《大民主报》、《山东法报》编辑,曾主办《山东平民日报》;被上海《申报》、《新闻报》聘为通讯员。1926年冬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七·一五”反革命政变后去北京,由于北京党组织遭到破坏,未接上关系。从此,在北平(1928年秋改北京为北平)任家庭教师、北平志成中学、艺文中学教师,积极投身抗日救亡活动。“七七”事变后赴延安。1938年10月重新入党。曾任陕甘宁边区政府法制委员会委员兼边区银行法律顾问。1944年5月在延安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