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琴而治春秋时宓子贱弹琴治县的故事。《吕氏春秋·察贤》:“宓子贱治单父,弹鸣琴,身不下堂而单父治。巫马期以星出,以星入,日夜不居,以身亲之而单父亦治。巫马期问其故于宓子,宓子曰:‘我之谓任人,子之谓任力。任力者故劳,任人者故逸。’” 鸣琴而治弹着琴就把地方治好了。喻指政简刑轻,治理轻松得体。春秋时,孔子的学生宓子贱做鲁国单父的邑宰。他把孔子的仁政学说运用到治理工作中,用礼乐教化百姓。几年的时间,单父地方呈现出一派“政简刑轻”的大好局面。相传宓子贱身不下堂,经常弹琴自娱,所以人们称之为“鸣琴而治”。(见《吕氏春秋·察贤》) 鸣琴而治 鸣琴而治弹着琴进行治理。比喻以礼乐教化人民。旧时常用以称颂地方官吏的德政。 ☚ 论功行赏 明赏不费 ☛ 鸣琴而治 384.鸣琴而治(p3524.3)释文作: 《吕氏春秋·察贤》:“宓子贱治单父, 弹鳴琴, 身不下堂而单父治。巫马期以星单父出,以星入,日夜不居.以身亲之而亦治。巫马期问其故于宓子,宓子曰: ‘我之谓任人,子之谓任力。任力者故劳,任人者故逸。’”又见汉·刘向《说苑·政理》。旧亦用为称颂地方官政简刑轻之辞。 按:释文失误者二: 一、释文先只引书证而述该语之出典,并未训解词语之本义,而文末乃以“亦用为”作承前语,既无前件,忽来承接,行文失缜。 二、失训成语本义,当补:“借喻以礼、乐行政而施教化,无为而天下大治。”然后再言引申义:“旧时亦用称颂地方官政简刑轻之辞。” ☚ 鸟占 凤藻 ☛ 鸣琴而治 鸣琴而治鸣琴:弹琴,礼乐。鸣琴而治即礼乐教化使政治安定。典出《吕氏春秋·察贤》:“宓子贱治单父,弹鸣琴,身不下堂而单父治。巫马期以星出、以星入,日夜不居,以身亲之,而单父亦治。巫马期问其故于宓子,宓子曰:‘我之谓任人,子之谓任力,任力者故劳,任人者故逸。’”宓子贱:名不齐,孔子弟子。单父:春秋时鲁邑,在今山东单县南。 ☚ 虎牙桀立 鸣鼓而攻 ☛ 鸣琴而治míng qín ér zhì【解义】琴:喻指礼乐。治:安定。指以礼乐来教化人,无为而治。 【用法】旧时常用于对地方官的称颂。 【例句】沈书记~,深得当地人民爱戴。 鸣琴而治míng qín ér zhì弹着琴而治理。旧指无为而治,也用来称颂县官吏治清明。汉·刘向《说苑·政理》:“宓子贱治单父,弹鸣琴,身不下堂,而单父治。” 鸣琴而治mínɡqín'érzhì《吕氏春秋·察贤》:“宓子贱治单父,弹鸣琴,身不下堂而单父治。”后以“鸣琴而治”称颂地方官吏政简刑清,治理有方。 鸣琴而治mínɡ qín ér zhì用礼乐教化来治理。形容地方官无为而治,政简民安。鸣琴: 弹琴,借指礼乐。治: 治理得好,太平。也作“鸣琴而理”。 鸣琴而治míngqínérzhì〔偏正〕 鸣琴,弹奏弦乐。治,治理。旧时称颂地方官能以礼乐教化人民,无为而治。语本《吕氏春秋·察贤》:“宓子贱治单父,弹鸣琴,身不下堂,而单父治。” △ 褒义。多用于政治方面。 【近义】无为而治 鸣琴而治míng qín ér zhì鸣琴:弹琴。治:治理。即弹着琴就把政事治理好了。多称颂地方官政简刑轻,以礼乐教化百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