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作基金会的建立
1987年初,四川省一些地方依托乡(镇)农经服务站试办农村合作基金会,在合作经济组织内部开展聚资融资服务,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这一新生事物,一开始就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的热情支持和关注。几年来,农村合作基金会以广泛的群众基础、较大的聚资潜力、显著的融资作用和灵活的经营方式,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到1991年底全省共建乡(镇)合作基金会5 492个,占乡(镇)总数的64.2%;集资总额16.23亿元,会均29.55万元,全年累计投放22.86亿元,为资金平均占有额的180%。重庆、成都、内江、乐山、南充、德阳6个市、地的集资额超过1亿元,其中最多的重庆市达2.64亿元。全省有50个县(市)集资额超过1 000万元,最多的仁寿县达8 002 万元;有783个基金会集资额在50万元以上,占全省建会数的14.3%,集资最多的双流县东升乡超过1 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