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原则
(1)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结合当地自然环境、资源条件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和现状,统筹兼顾,综合布置村镇各项建设。
(2) 处理好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改造与新建的关系,使村镇建设的规模、速度、标准,同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相适应。
(3) 合理用地,节约用地,充分利用原有建设用地,新建、扩建工程及住宅尽量不占用耕地和林地。
(4)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理安排住宅、乡镇企业、公用设施和公益事业的布局,引导乡镇工业向工业区集中,并适当留有发展余地。
(5) 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强绿化和村容镇容及环境卫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