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安排情况
“星火”计划是经党中央、国务院于1985年批准,由国家科委组织实施的一项依靠科学技术振兴农村经济的科技计划,其宗旨是把科技星火撒向广大农村,引导八亿农民依靠科技振兴农业,引导乡镇企业健康发展,推动农村发展以科技为支柱的社会主义经济,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工业化进程。
广东省是1986年开始组织实施“星火”计划的。六年中,广东“星火”计划上了四个台阶:1986年按照“全面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重点安排了154项星火项目;1987年借鉴国外经验,搞 一县一品(或数品),强调以产品为龙头,以资源为依托,以技术为后盾,借助科技成果把当地的资源优势转化为商品优势,该年度共安排188项星火项目,基本上实现全省每个县都有一个以上的省级星火项目;1988年根据中央提出的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指导方针,强调星火项目要“上规模、上水平、上效益”,共安排了168项星火项目;1989年至1991年三年,在前几年总结分析和调整的基础上,根据“星火”计划的发展趋势,以促进区域性支柱产业的形成与发展以及科技全程服务体系的建立作为工作重点,三年共安排星火项目35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