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为出口创汇提供大量农副产品及加工品
广西农副产品及其制品出口创汇历史悠久,桐油、茶油、桂油、茴油、松节油、桂皮、八角、水果、粮油和畜水产品是传统出口产品,随着外贸事业发展,名优农林土特产出口不断扩大。1952年农副产品出口额为914万美元,占当年出口商品总额的99.78%。70年代起,随着工业生产迅速增长和产品质量的提高,工业品出口增长加快,农副产品出口比重有所下降,但1979年农副产品出口额仍占出口总额69.52%。80年代以后,自治区有计划地建立了部分农副产品生产与出口基地,部分出口产品已初步形成了基地化、良种化的规模生产,外向型商品生产和创汇农业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为外贸出口提供的品种更多、质量更高的农副产品及加工品。新中国成立以来各个时期农副产品出口额及其占总出口额的比重变化情况如表10-2-1。全自治区生产的粮食、油料、食糖、畜禽、水产品和其它农林土特产远销到美国、法国、德国、香港、澳大利亚、新加坡、巴基斯坦以及非洲等几十个国家与地区,为扩大对外贸易换取外汇作出了贡献。在外贸出口中乡镇企业也开始走向国际市场,且作用日益明显。1992年全自治区乡镇企业中出口企业有491个,当年出口产品交货额5.49亿元。
表10-2-1 农产品出口额及其在出口商品总额中的比重
单位: 亿美元
时 期 | 出口商 品总额 | 农产品 出口额 | 农产品出口额占 出口商品总额(%) |
“一五” “二五” | 2.25 1.80 | 0.63 0.58 | 28.00 32.32 |
调整时期 1963—1965 | 1.26 | 0.85 | 67.46 |
“三五” “四五” “五五” “六五” “七五” | 2.44 7.70 12.82 17.45 28.32 | 1.45 5.36 9.24 10.72 12.67 | 59.43 69.61 72.07 61.43 44.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