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开始产生两极分化现象
土地改革以后的农民,仍然是分散的、孤立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他们一家一户生产,经济力量脆弱,有的一遇到天灾人祸等突然变故,便要变卖土地、出卖劳动力,甚至卖儿卖女,重新陷入困境。据中共浙江省委农村工作部1954年调查,全省土地改革以后,典卖土地的农户占总农户5%左右。龙游县下范乡第二村,土地改革以后的3年内,96户贫农有28户,34户中农有11户都发生经济地位下降的情况,其中典卖土地的16户,共典卖21. 5亩;典卖房屋、农具家具的28户,共典卖房屋13间,出卖农具、家具506件;送卖子女的2户。在这种情况下,个体农民,特别是家底较空的贫苦农民,为了避免两极分化,就要求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共同富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