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稳定增长阶段(1979—1997年)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调整了农产品价格和农村产业结构,解放了生产力,农林牧渔全面发展,农业经济效益明显提高。粮食每公顷平均产量由1979年的1 950千克上升到1997年的3 231千克,平均每年增加71千克,年平均递增速度为2.8%;油料产量大幅度增加,单位面积产量提高较快,油料每公顷产量由1979年的798千克提高到1997年的1 331千克,平均每年增加29.6千克,年平均递增速度达2.9%。1997年农业人口人均占有粮食和油料分别达到383千克和55千克,比1979年增加89千克和35千克,年递增速度分别为1.5%和5.8%,均高于历史平均水平。这一阶段的农业劳动生产率稳步上升,每个劳动力提供农业总产值由1978年的1 663元上升到1997年的2 214元,年平均递增1.5%。农民对农业投入的积极性提高,生产费用和物质消耗都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但由于生产资料价格涨幅较大,农畜产品收购价格涨幅较小,造成农业内部比价不合理,每百元费用提供的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277元降到1997年的134元,年均递减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