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63个初级社的试办
1952年5月,中共浙江省委在试办许桂荣合作社成功以后,发出《关于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指示》,要求地委以上党委及部分县委重点试办合作社,创造经验。随后,全省有6个地区、44个县陆续试办了63个初级社。试办获得了成功。当年秋收后,绝大多数初级社增产增收。据57个初级社统计,单季稻产量除2个社受灾减产外,其余都增产1—5成,据43个社统计,纯收入除2个社减少外,41个社都是增加的。1952年11月,省委召开了全省农业生产互助合作代表会议,系统地总结了63个初级社的经验。许桂荣、杨德喜、傅秋德、姚岩宝、沈加兴、黄贤德等合作社在会上介绍了办社的具体经验。会后,省委印发了《浙江省一年来试办63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情况与经验总结》。省委指出63个初级社要继续巩固提高,只许办好,不许垮台。要求已经取得试办经验的县委,再试办1个至几个初级社。当年冬天,试办的初级社增加到19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