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为轻工业生产提供原料
40多年来,浙江农业为食品工业、纺织工业、酿造工业,以及家具、皮革、医药等工业提供了粮食、棉花、林产品、油料、糖料、黄红麻、水果、水产品、食用菌、蚕茧、兔羊毛、皮张、药材等农副产品,有的农副产品如黄桃、蔺草、竹笋、兔毛、湖羊皮等还形成了生产原料基地。1994年,全省农副产品收购总额达289. 39亿元,分别比1952年和1978年增长34.8倍和10. 5倍。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产值在浙江省的轻工业总产值中一直占有很大比重,50年代占85%,60年代占80%,70年代占70%以上。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农业为轻工业提供的原料日益增多,以1992年为例,各大宗农副产品的收购量分别为:粮食373. 9万吨、棉花5.28万吨、食用油料11. 76万吨、茶叶6. 3万吨、蚕茧12.43万吨、柑桔21. 19万吨、生猪971.27万头、家禽4 280万只、牛羊肉(国合商业)8.3万吨、水产品96. 55万吨;与以前年份比较,除棉花比1950年增长2. 6倍但比1978年减少34.8%外,其它农产品的收购量均有较大幅度增加,粮食分别比1953年和1978年增长66. 7%和30. 50%,食用油分别比1953年和1978年增长5. 3倍和1.6倍,茶叶分别比1950年和1978年增长4.3倍和6.8%,蚕茧分别比1952年和1978年增长8. 3倍和2. 7倍,柑桔、生猪、家禽、水产品都比1952年增长几十倍以上。这些收购的农产品大部分都经加工,成为加工品销售出去,提高了附加值。80年代以后,虽然由于化学纤维、塑料、合成橡胶、人造皮革等非农产品原料的生产不断扩大,新兴轻工业材料和金属材料的发展,使轻工业产品的原料结构发生变化,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产值比重趋于下降,但到1989年,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形成的轻工业产值所占的比重仍达到67. 80%。1994年,全省乡及乡以上轻工业总产值为2 088.22亿元,其中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产值达1 489.16亿元,占轻工业总产值的71.3%(表13-2-3)。
表13-2-3 以农产品为原料的乡 (含乡)以上
轻工业单位数和产值
| 指 标 | 企业单位数(个) | 总产值(亿元) |
| 1993年 | 1994年 | 1993年 | 1994年 |
轻工业 以农产品为原料的 占轻工业产值的% | 24 510 15 378 — | 23 231 14 677 — | 1 530.81 1 076.95 70.35 | 2 088.22 1 489.16 7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