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机具拥有量
1. 主要农业机械拥有量。新疆比较现代化的农机具都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从无到有,由少到多逐步发展起来的。除拖拉机外,如大中型机引农具,1952年2 193台,1978年40 590台,26年增加了17.51倍,年均增长11. 88%,1995年增至103 341台,1979—1995年年均递增5. 65%;牧草收获机,1960年25台,1978年2 606台,18年年均递增29.45%,1995年达到5495台,1979—1995年年均增长4.49%;农用汽车,1960年 338辆,1978年达到2 887辆,18年年均增长12.66%,1995年增至15 991辆,1979—1995年年均增长5.94%。详见表3-4-1。
2. 拖拉机农具配套。新疆在发展农业机械化方面,一直强调重视农机具配套。不少地县每年从财政拿出补贴资金,鼓励拖拉机拥有者积极配套农机具;兵团总体上配套水平高。1995年新疆大中型拖拉机台均配备农具2.06部,其中地方1. 74部,兵团3. 10部,在地州市中克拉玛依最高,为2.88部,和田最低,只有0. 70部;小型拖拉机台均配备农具0.87部,其中地方0. 92部,兵团由于多用作跑运输,台均配备农具只有0. 45部。但比起先进地区,新疆拖拉机台均配备农具数量是偏少的。详见表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