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农村信贷的渠道和比重
金融系统支农的贷款,主要来源于个人储蓄和集体企业的存款。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上海郊区的各项存款均保持持续、稳定的发展(见表2-2-2)。
表2-2-2 各个时期的存款余额
单位: 万元| | 1953年 | 1957年 | 1966年 | 1976年 | 1988年 | 1996年 | 农 行 信用社 合 计 | 150 4.1 154.1 | 3 701 3 968.5 7 669.5 | 26 740 25 341 52 081 | 64 907 53 062 117 969 | 632 369 261 481 893 850 | 5 929 377 2 174 428 8 103 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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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来源不断增长,为支农打下了良好的物质基础。1953年贷款占存款的比例为90%。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存贷差逐渐扩大,1957年为21.6%。1966年开始,贷款大量萎缩,到1976年仅占存款的8.2%。1979年以后,贷款迅速增长,占存款额的比重明显上升,1988年为50.7%。1988年农行进城以后,虽然贷款的区域扩大,城市一块增加很多,但支持农业贷款仍占总存款的30%,其中信用社支农资金占存款总量的65.3%,信用社为农服务方面作出大量贡献。
农业贷款渠道基本上以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为主。1953年以前,信用社刚开始举办,由于吸收存款不多,贷款仅占行社贷款总额的1.5%。随着农村信用合作组织的发展,农村信用社的机构迅速扩张,逐步形成按乡设社,营业机构遍布郊区各个乡镇,与农业银行一起成为支农的两翼。由于体制上信用社一直受农行的领导和行、社业务的分工,大量农业贷款依靠信用社发放,到1957年,信用社占整个农村贷款的比重上升到43.4%。到1966年,总量超过农业银行,达到1 371万元,占农业总贷款2 369万元的58%。1976年,信用合作社贷款余额上升为6 379万元,占农业贷款余额9 652.4万元的66%。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乡镇企业发展迅速,贷款规模直线上升,支农贷款的重头逐步由农业银行承担,到1988年底,农行贷款余额达272 781万元;信用社贷款也呈高幅增长态势,达到181 131万元,占比分别为61.4%、38.6%。1988年农行进城,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以后,实行独立自主经营,业务范围扩大,活力增强,逐渐打破行、社分工界线,信用社的资金70%以上投入农村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