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参加全国农民运动会
1.参加第一届全国农民运动会。1988年10月,农业部、国家体委、中国农民体协在北京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农民运动会。经过福建省首届农民运动会的比赛选拔,57名运动员、16名领队组成了福建参加第一届全国农民运动会的福建省农民体育代表团,温秀山同志担任团长。首届全国农运会共设8项竞赛和表演项目,福建代表团参加了其中的6项。经过7天的激烈角逐,福建代表团取得2枚金牌、1枚银牌、2枚铜牌和射击团体2个项目第6名、女篮第6名、男子跳高第5名、田径男子团体总分第4名、田径男女团体总分第7名,金牌总数居全国第7位的可喜成绩。共有38人次获奖,获奖率达65%,16人获大会体育道德风尚奖,男篮运动员庄建标被评为全国农民优秀运动员称号。
2.参加第二届全国农民运动会。1992年10月,农业部、国家体委、中国农民体协在湖北省孝感地区举办了第二届全国农民运动会。参加第二届全国农民运动会的福建农民体育代表团,由温秀山任团长。共有58名运动员参加了田径、游泳、武术、中国象棋、乒乓球、篮球、自行车、民兵军事三项等8个项目的决赛,获得了男子篮球和男子太极拳冠军,奖牌总数位居全国第11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