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改革独家经营的外贸出口体制
改革开放前, 农产品出口由专业外贸公司独家经营, 产品生产者不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被动地按计划组织生产, 盲目地按计划提供货源, 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随着国家下放外贸自营出口权, 为了调动产品生产者的积极性, 使他们能够直接按照国际市场需求组织外贸生产, 陕西对垄断经营的农产品出口经营体制进行改革。80年代中期, 农产品出口在专业外贸公司经营的同时, 鼓励省、地、县各类具有独立核算的经贸企业多家经营。90年代初, 批准农业系统成立农工商进出口公司, 农垦系统也成立了经营农垦企业产品及其所需物资的进出口公司。目前, 全省初步形成了一个多层次、多形式的农产品出口经营体制, 对发展创汇农业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