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注重生产手段的现代化
黑龙江地区新中国成立前, 只有少量日伪遗留的破旧农业机械共计368台。1947年, 黑龙江地区开始创建国营农场;1948年, 引进了第一台新式农业机械; 1952年建立了第一个农机站; 随后机械开荒、播种的热潮迅速展开。通过引进、改装、制造大中小型农机具,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事业得到迅速发展。由于土地平坦, 集中连片, 适于大规模机械化作业, 使农业生产手段首先得到了改善。到1995年黑龙江省 (包括国营农场)已拥有大中型拖拉机52.12万台, 其中农村46.59万台, 居全国之首。黑龙江省机械动力达到1 226.14万千瓦, 占农业总动力的80%, 其中农村有机械动力933.64万千瓦。农业机械总值达到88.62亿元, 其中农村49.4亿元, 占农村资产总值60%以上。全省综合机械化程度达到87%, 其中农村达到77.4%, 居全国领先地位。48年来, 黑龙江省使用农业机械开垦了大量荒地, 改革了传统的耕种方法, 建立了新的耕作栽培制度, 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促进了农村商品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