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集体经营时期的农机管理
农业机械仍由国家分配,农机维修钢材按计划层层下拨,管理规章制度由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制订。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向社、队农机站、组下达作业计划。县级以上农机修理厂、培训基地、农机化科研推广鉴定单位、农机物资供应单位,由财政投资建设,各级农机化管理部门管理。
从1973年开始,建立了国家基层事业单位的公社农机管理站,有机生产大队建立了农机管理组,形成了社、队基层管理网。农机的机务管理、技术管理、先进经验推广等由社、队管理组织负责。农机管理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转变为行业管理与技术业务指导。
随着农业机械的进一步普及,为加强对社、队机械的保管养护,1974年后,全省大搞“库棚”建设,要求有机生产大队都要建设拖拉机库、油料库、零件库和农具棚,称做“三库一棚”。1980年底,全省有1.75万个生产大队建了“三库一棚”,占有机大队的67%,为妥善保管农机具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