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霍乱防治
1937年和1940年, 副霍乱在福建流行,波及山区和沿海32个县,发病6154例,死亡985例。新中国成立后, 福建未发现霍乱。1962年8月,霍乱在霞浦、宁德、福鼎、厦门等地发生,蔓延25个县(市)。1965—1977年福建省未发现疫情,无病例报告。1978年7月以来,副霍乱再次传入福鼎,随后向南蔓延,疫情断断续续,累计发病22871例、死亡586例,其中1980年发病6920例,流行趋势严重。副霍乱发生,主要以沿海地区为主,以夏秋季节为主,以个别区域个别人群散发为主,轻型病人较多,宁德、莆田、长乐、福鼎等地曾有过暴发流行。1994年福鼎市发生副霍乱流行,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各级领导亲临现场指挥扑灭疫情,各级卫生部门和医务卫生人员认真做好疫区隔离、消毒、灭蝇、接触者粪检和密切接触者口服抗菌素等,副霍乱流行得到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