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劳动力转移
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有其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可能性。从历史的角度看,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涌现。新中国成立后,由于人口迅速增长,人均耕地面积迅速减少。从1949年到1995年,北京市耕地面积从50.99万公顷,减少到39.94万公顷,减少21.7%,农村劳动力从109.9万人增加到163.6万人,增长48.9%。46年耕地减少11.05万公顷,而农村劳动力却增加53.7万人,农村劳动力人均耕地由0.48公顷,减少到0.27公顷,减少48.6%。从这组数据可以看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不断增多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而其出路不可能局限于有限的耕地上,必然要向二、三产业找出路。从现实情况看,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农村经济迅速从单一农业向多种经营转变,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变,特别是乡镇企异军突起,发展迅猛,使许多农村劳动力离开土地,从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服务业和其他非农产业。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可以看出,全市在业农业人口中从事二、三产业的为125.4万人,占在业农业人口总数的52.1%,既使远郊农村人口中,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为74.6万人、占48.4%,在经济发达的乡村,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村劳动力已超过80%。到1995年,从事二、三产业的劳力占总劳力的60%。因此,改革开放使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由需要变为可能。但进入90年代,北京农村二、三产业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减弱。1985—1990年二、三产业年均新增就业人数5 400人;1990—1995年二、三产业不仅没有新增就业机会,反而每年平均减少了7200个劳动力。如何进一步拓宽农村就业门路,提高二、三产业的就业水平,是下一步北京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顺利转移的关键。
表2-1-3 全市农村劳动力分布状况(%)
| | 1963 | 1978 | 1995 |
| 总 计 | 100 | 100 | 100 |
种植业 林 业 牧 业 渔 业 工业、建筑业 商、饮、服 文教卫生 其 他 | 89.53 0.77 5.31 0.03 0.77 0.31 0.11 3.44 | 71.72 2.27 9.10 0.14 5.49 0.25 0.38 10.67 | 33.68 2.87 2.69 0.73 39.24 3.73 0.67 16.39 |
表2-1-4 全市在业人口构成(%)
| | 第一产业 | 第二产业 | 第三产业 |
1978 1990 1995 | 28.35 14.47 10.84 | 40.06 44.91 40.86 | 31.59 40.63 4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