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农民生活改善
据抽样调查统计, 1990年本州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33元,比1980年的107元增长3.05倍,年均增长15%。农村贫困户大幅度减少,一部分农户走上了勤劳致富的道路。199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 000元以上的富裕户(或称小康户)占总农户的2.25%,比1980年占0.03%的比重增加2.22个百分点;人均纯收入501—1 000元的宽裕户占总农户的29.61%,比1980年占0.6%的比重增加29.01个百分点;人均纯收入201—500元的温饱户占总农户的59.33%,比1980年占17.24%的比重增加42.09个百分点;人均纯收入200元以下的贫困户占总农户的8.81%,比1980年占82.13%的比重减少73.32个百分点。
随着收入的增加,农民生活明显改善。1990年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09元,比1980年的136.4元增长2倍,其中,吃的消费支出增长1.5倍,穿、住、用的消费支出增长3.57倍,恩格尔系数为0.643,比1980年的0.766低0.123。农民每人每天从各种食物中摄取热能2 633千卡,蛋白质58克,脂肪42.4克,分别比1980年增长24.8%、17.4%和29.2%,营养健康水平有了提高。农民的穿、住、用条件也有较大改善,电视机、洗衣机、收录机等高档耐用消费品已进入农民家庭。
本州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是显著的,但也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生产力水平低,农业基础设施脆弱,抗灾能力不强,农民文化技术素质低,农村商品经济不发达,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国内先进地区比较差距更大,少数农户的温饱问题还没有很好解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