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农村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
1989年3月,武鸣县民政局先后在灵马、玉泉两个乡的5个村试办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并召开了乡镇民政助理员会议介绍经验。到1991年,全县16个乡镇都办起了储金会,建会的村公所有162个,占全县213个村公所的76%,入会农户3.98万户,占建会村总户数的51.6%,储金总额79.11万元,会均4 883元。储金中,群众集资和乡镇、村队集体资助51.96万元,占65.7%,县民政局从救灾扶贫周转金中垫底27.15万元,占34.3%。
1991年元月,全自治区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经验交流会在武鸣县召开,推广武鸣建立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的经验,加快了全自治区建立储金会的步伐。至1992年全自治区有515个乡镇的1 881个村公所建立了储金会,占全自治区村公所总数的12%;入会农户64.51万户,占建会村农户的56.34%; 筹集资金1 519.39万元,其中个人入股1 086.39万元,集体入股158.87万元,社会资助3.74万元,国家底垫257.75万元,其他12.64万元。农村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的建立和发展,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基层社会保障体系,促进了救灾救济工作的社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