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
国家 “八五”计划实施以来, 陕西各级政府贯彻国家有关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方针、政策, 紧紧抓住 “普九”工作的契机,采取依法治教、政策导向、财政保障、层层落实的强有力措施, 完善学校管理, 改善办园条件, 提高保教质量, 狠抓特教学校的布局与建设和师资培训等工作, 使陕西农村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有了较大发展。
到1995年底, 全省有幼儿园1 380所, 其中农村929所, 占67.32%; 学前班21 245个, 其中农村19 584个, 占92.18%; 共有在园幼儿78.91万人, 其中农村在园幼儿65.32万人, 占82.78%; 3~6岁幼儿入园率占40.28%, 农村幼儿入园率35.83%; 有教职员工2.32万人, 其中农村1.4万人, 占60%。全省有特殊教育学校33所, 其中农村24所, 占72.73%;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159个,其中农村137个, 占86.16%; 在校学生4 449人, 其中农村3 016人, 占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