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成立老区开发促进会
1989年,建立江苏省老区开发促进会。促进会成立后,积极贯彻党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坚持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法,坚持多为老区想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的指导思想,为老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在发展庭院经济和“龙型”经济,发展食草畜禽和干果等区域经济,老区“扶贫攻坚计划”实施,开展“场乡共建”活动,以及老区人才培养和科技培训等方面,提出了调查报告和建议,先后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批示。全省有10个省辖市、44个县(市)建立了老促会,一部分老区乡(镇)村也建立了老促会和会员小组,在促进老区经济开发中出谋划策、牵线搭桥,发挥了积极作用。省扶贫基金会成立后,在宣传舆论、介绍扶贫开发项目和新产品开发项目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