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渔业
渔业生产是连云港农业经济中的传统产业,全市人均占有水产品为全省第一。主要经济鱼类有:青、草、鲢、鲤、鲫、团头鲂、黄鳝、泥鳅等,还有洄游性的鳗鱼、河豚、河蟹及名贵水产银鱼、甲鱼等。淡水养殖面积20.5千公顷。在渔业生产中,海洋渔业始终占主导地位。海洋渔业结构由单一的近海捕捞转变为海水养殖、远海(洋)捕捞、水产品综合加工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全市有捕捞渔船5 000余艘、11.03万千瓦,其中大功率渔船近130艘。拥有水产育苗场40多处,育苗水体6万立方米,年育虾蟹等苗种能力100多亿尾(只)。国营渔港1个;渔业码头4个,舶位13个;冷库、水产品加工厂77座,储藏能力3万吨,日速冻能力1 000吨。饲料厂36个,年加工饲料能力4万吨。紫菜加工机85台套,年加工紫菜能力5亿多张。海水养殖面积13.33千公顷,其中对虾养殖(含虾贝混养) 5 330公顷,紫菜2 500公顷,贝类增养殖面积5 330公顷,鲍鱼、扇贝、牡蛎、梭子蟹、澳州龙虾已开始小规模养殖试验。
1995年,全市渔业产值10.76亿元,比1979年增长30.55倍,年递增24.08%。渔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17.1%,比1979年增加12.1个百分点。水产品总产量20.85万吨,比1979年增长2.66倍,年递增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