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灌区、山区农民生活普遍改善
宁夏引黄灌区12个市县,农业生产条件得天独厚,加之农村二、三产业发展较快,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生活水平不断提高。1993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达788.52元,比1978年增加695.9元,增长7.5倍,平均每年增加46.39元,年递增15.3%。其中,农民用于吃、穿、住生活消费品支出全面增长,分别比1978年增加330.82元,68.0元,114.24元,增长4.7倍,6.7倍,34倍,灌区农民生活水平已达到宽裕水平,其中人均收入1 000元以上的户占36.8%,500—1 000元的户占47.5%;500元以下的户占15.7%。
宁夏南部山区是回族聚居区,由于自然生态条件恶劣,水资源缺乏,农业生产水平低而不稳,是全国最贫困地区之一。随着生产的发展,农民收入不断增加,生活也得到全面改善。1993年人均纯收入达428.65元,比1978年增加356.65元,增长5倍,生活消费支出人均403.69元,比1978年增加314.89元,增长3.5倍,山区农民用于吃、穿、住支出全面增长,分别比1978年增长3.4倍、1.0倍、38倍。由于收入增加,山区贫困户逐渐减少,1994年还有30.4%的农户处于贫困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