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被扭曲的农村群众文化活动
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村群众文化活动以阶级斗争为纲,农民喜闻乐见的民间艺术、传统艺术等列为“四旧”被禁止。主要文化活动是学唱语录歌、样板戏、跳忠字舞。1972年以后,各郊区县相继成立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脱产排演节目,主要为“五·一”、“十·一”全市游园活动服务。每逢这两个节日,市里集中审查各队节目,确认后,在节日中分别在市里各大公园举行游园演出。对此,各级领导十分重视,下大力编排。大兴的单弦联唱“铁打的骨头,举红旗的人”、舞蹈“喜晒战备粮”、顺义的舞蹈“纺织女工”等等,都曾得到大力推崇。乡、村也都有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活动,以编演一些配合中心工作的小节目为主。在革命大批判中,农村普遍开展了写“村史”、“家史”活动,1974年还掀起学习红星公社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的经验。《人民日报》、《北京日报》分别发表社论,概括为“批林批孔大开展,群众文化搞得欢,人长劲头地增产,阶级敌人心胆寒”。“文革”中,由于宣传方面需要,美术、摄影活动有所发展,各郊区、县举办了规模较大的美术展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