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特尔的特性论
卡特尔(R·B·Cattell)的特性论导源于奥尔波特的特性论。 卡特尔认为一个人身上既有共同特性,又有个人特性。共同特性是用因素分析法抽出来的共同因素,个人特性是独特因素。卡特尔用因素分析的方法将特性区分为表面特性和根源特性。他将表面特性归纳为35种,又称为“丛集”。 根源特性是决定表面特性的最基础的人格深层因素。根源特性最重要,表面特性仅仅是由根源特性的交互作用产生的,而且不稳定。 单是由表面特性不足了解真正的个性心理结构。卡特尔指出,根源特性共有16种,只有测定出一个人的这16个因素达到什么程度,才能知道这个人的性格如何。 卡特尔的理论为人事管理工作提供了一个简明的理论依据与心理方法。有许多个性测验都是以卡特尔的特性论为基础而制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