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县级人民检察院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县级人民检察院 我国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一级的检察机关。其地位与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政府、基层人民法院平行。县级人民检察院由本级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并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同时,受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县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但须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由本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县级人民检察院是基层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联系最密切,承办案件的数量最多。因此,加强县级人民检察院的建设,提高县级人民检察院干警队伍的素质,对于提高检察工作的整体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县级人民检察院的任务是在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依法履行法律规定应当由它行使的各项检察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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