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经济
劳动群众自愿投资联合组成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 其主要特征是劳动者自愿将生产资料和资金集中起来,以集体占有的形式进行生产和经营,集体成员之间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合作经济是劳动群众自愿联合组成的集体所有制。 在我国,它包括农村人民公社、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其他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合作经济,以及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随著我国城乡商品经济的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也将会有一个较大的发展。 1983年4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城镇劳动者合作经营的若干规定》,确定了合作经营组织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