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国银行团
外国金融资本对中国进行政治经济侵略的组织。 1909年(宣统元年),英、法、德三国为争夺湖广铁路贷款权各自向清政府施加压力。清政府无法应付,遂放弃主权,让三国自行协商合借办法。美国闻讯提出要按“门户开放”原则参与贷款。 1910年5月达成协议,由四国在华所设的汇丰、东方汇理、德华、花旗等银行组成银行团。 1911年4月先后贷给清政府币制实业借款四十万英镑,粤汉、川汉两铁路借款六百万英镑。借款和筑路材料供给以及佣金等均由四国银行团平均分配。 1912年与北洋政府商谈善后大借款,先垫支给北洋政府银三百十万两。后因俄国、日本两国银行加入,扩展成六国银行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