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企业纯收入分配管理
是财政部门为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调动各方面发展经济、开辟财源的积极性,而在国营企业纯收入的分配过程中进行的规范化的调节和监督。 新中国成立后,财政部门对国营企业纯收入的分配,基本上是实行统收统支管理,即收入的一部分通过税收形式上缴财政后,其余部分则以利润形式缴入国库;企业所需资金则由财政供给,企业发生亏损由财政负责弥补。经济体制改革以来,财政部门对国营企业纯收入的分配,在实行企业基金制度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了多种形式的利润留成及盈亏包干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