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国际法院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国际法院 亦称“海牙国际法庭”,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构,1946年2月在荷兰海牙成立。《国际法院规约》是联合国宪章的组成部分,联合国的会员国都是规约的当然当事国,非联合国会员国经联合国安理会建议并取得大会同意后也可成为规约的当事国。其职责是:受理各当事国提交的国家之间的诉讼案件,对联合国大会、安理会,以及大会授权的其他机关和专门机关所提交的任何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国际法院由15名不同国籍的法官组成,法官由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分别投票选出,任期9年,连选连任。法院设正副院长各1人,由法官中推选产生。法官在任职期间不得从事其他任何职业。中国著名法学家倪正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