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国际融资租赁公约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国际融资租赁公约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UNIDROIT)制定的消除国际融资租赁方面的法律障碍的公约。 1988年5月28日通过,尚未正式生效。中国参加公约的起草和通过公约的外交会议,但未正式加入。公约的主要内容是:(1)公约的适用范围:公约调整的是具有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承租人和供应商的融资租赁交易。(2)融资租赁交易的特点: (3)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❸ 出租人保证承租人平静占有设备。 ❹ 不以出租人身份承担设备的产品责任。 ❺ 出租人有权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其在设备上或在租赁协议中的权利。(4)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❷ 设备未交付或不符协议要求时,有权拒收设备,或终止协议,或在出租人对其违约作出补救之前停付租金。 ❹ 在出租人同意及不影响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转让其对设备的使用权或租赁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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