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项目建议书
基本建设程序中的最初阶段工作。 是国家选择计划建设项目的依据。项目建议书由国务院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省辖市,以及各企、事业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地区发展规划的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研究后提出的。 主要内容包括:(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若是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的项目,要说明国内外技术差距和概况以及进口设备的理由。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和引进国别、厂商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利用外资项目要说明利用外资的可能性,以及偿还贷款能力的大体测算。(5)项目的进度安排。(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