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小并举
“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同时并举”的简称。 是我国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建立和发展合理企业规模结构的方针,也是一系列“两条腿走路”方针的重要内容。在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过程中,企业的生产规模既有一种集中的趋势,又有一种多样化的趋势。不同规模的企业同时并存,可以互相补充,互相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是工业发展的普遍规律。 中国土地广阔、资源丰富、劳动力多、工业基础薄弱。 为了迅速发展我国的工业生产,早在1957年,毛泽东就指出:“我们必须逐步地建设一批规模大的现代化为骨干的企业,没有这个骨干就不能使我国在几十年内变为现代化的工业强国。但是多数企业不应当这样做,应当更多地建立中小型企业。 ”1958年又提出“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同时并举”的方针。(《毛泽东著作选读》下,第79页)在几十年的经济建设中,由于基本上贯彻了这一方针,在我国初步形成了大中小相结合的企业规模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