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房产税
指保加利亚对公民个人房产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对象为公民个人自有的房屋、建筑物和建筑用地。以房屋、建筑物和建筑用地的价值作为计税依据。 计税价值按国家批准的价目表计算。实行定额征收,住宅不超过120平方米、别墅不超过60平方米的,按财产价值每1,000列弗征税2列弗;别墅只有一层并有阁楼者,每1,000列弗征税3列弗。 超过上述标准的,另加征累进的附加税。居民房产税每年按季缴纳。 如果纳税人在当年3月底前缴清全年的税款,可享受应纳税款5%的折扣。居民房产税收入全属应税财产所在地的乡预算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