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农自卫队的任务及章程
1934年6月23日,湘鄂川黔边特区革命委员会印发。共分5个部分,12条。主要内容:一、总则。申明工农自卫队是工人、农民自卫的军事组织,明确了参加自卫军的条件及手续。二、任务。主要包括配合红军消灭敌人;防守要道要卡;严防奸细;断绝敌人粮食及交通;建筑碉堡工事。三、组织系统。设班、分队、中队、大队、区队、支队、纵队。四、纪律。包括服从命令,不通敌;不临阵退却;不拿工人、农民的一针一线;不准仇杀工人、农民,不奸淫放火。五、附则。自卫队必需费用,由革命委员会开支。自卫队服务守则、训练计划,另行规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