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议价粮油指标划转
粮食系统内部各独立核算单位之间为调剂议价粮油的余缺,在单位之间只进行粮油指标的划转和结算平议差价,而不调运粮油实物。 议价粮油的划出方与划入方签订指标划转合同,或者接到粮油主管部门划转通知之后,划出方将库存议价粮油转为库存平价粮油,并将平议价之间的价差,加上规定的经营费与划入方办理结算;划入方在支付了差价等款项后,将本企业的库存平价粮油转为库存议价粮油,所支付的款项应列入库存议价粮油商品进价成本核算。这种业务一般发生在议价粮油收购量大而销售量小的农村粮食企业与议价粮油收购量小而销售量大的城镇粮食企业之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