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平余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平余 亦称“余平”。 中国清代地方政府上缴正项钱粮时另给户部的部分。一般来源于赋税的加派,也有另立名目加征的。清初各省解缴户部税银,每1000两随解平余银25两,称随平陋规,由户部官吏分用。雍正元年至八年(1723-1 730),户部因有巨额亏空,用此款弥补。 其后,户部与地方官吏协议共同分肥,解部减一半,余归地方。乾隆元年(1736),明文规定平余银分给各部院官吏作为补助费,称为“养廉”。乾隆二年,四川省在火耗羡余外,每银百两提解6钱,名平余,充各衙门使用。有的地方官吏收税时加重戥子称银,所得溢额银两亦名平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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