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谏警呵法
通过尖锐的批评和规劝,来警告、呵止某种错误行为的思想工作方法。 通常用于同自己构成上级、同级关系或具有一定地位、声望与一定专业特长的犯错误者。对这些人的错误,不能因为其地位高、声望大而放任迁就、熟视无睹,要通过强烈规谏与言辞稍为激烈的警呵相结合的方法,使他们在外界舆论环境的压力下,翻然醒悟,中止自己的错误行为。运用这一方法,思想政治工作者要作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帮助犯有错误的领导者、长者及有一定声望的人,要善于听取下级和群众的批评意见,不能“老虎屁股摸不得”;另一方面,帮助、鼓励群众敢于针对领导的缺点和错误提出批评意见,这是对工作、事业负责的表现,也是爱护上级和领导的表现。 |